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與職籃工會多次協議,上月底確定中華隊球員出賽瓊斯盃可有5000元出賽費,中華籃協副秘書長張承中今天宣布女籃出賽費3000元,引發女籃教練、球員喊不公平,體育署也發聲明呼籲籃協重視性別平權。
籃協晚間再發新聞稿說明:
在國家隊「徵召」男女籃球員為國家出賽的思維下,雖然有國家榮譽的因素,但仍有上對下的色彩,國家隊組訓單位針對每個球員之間、男女球員之間的「徵召條件」,不宜有不平等的對待。
在國家隊與男女籃球員「合作」組訓出賽的思維下,尤其在商業性質濃厚的賽事,組訓單位與選手之間,是尋求合作雙贏的思考,男女籃球員的「合作權利義務」會有不同,譬如身價不同會牽涉到保險,出賽費會牽涉到比賽票房與成本,這不單單僅是男女平等的問題。實質平等,是容許事物本質不同的差別待遇。
針對國家隊的後勤人力、設備、器材、食宿與交通,不論是榮譽性質的競技賽事,或者是商業性質的邀請賽事,在資源永遠不會是無限的情況下,不論男籃女籃,籃協及體育署都會盡力提供最高規格的的支持。
目前制度下,出賽費由籃協自行負擔,本屆瓊斯盃,是台灣籃球環境第一次的突破,國家隊突破了徵召的思維,改採與選手合作的開放態度。本次出賽費金額並無前例可循,是參酌各界意見而定,籃協願意聆聽體育署及各界的聲音調整作法,不論外界有沒有批評,將來籃協都願意視情況,與選手商量調整出賽費。